司春
詞語解釋:
1.職掌禮部。春官為禮部的別稱,故云。
2.掌管春令的神。
3.指掌管春令。
分詞解釋:
春官:
1.古官名。顓頊氏時五官之一﹐為木正。見賈公彥《<周禮正義>序》引《左傳.昭公十七年》漢服虔注。又為《周禮》六官之一﹐掌禮法﹑祭祀。見《周禮.天官.小宰》。唐﹑宋﹑明﹑清司天官屬有春官正﹑夏官正等五官。明太祖立春夏秋冬官﹐謂之四輔。見《舊唐書.職官志二》﹑《宋史.律歷志》﹑《明史.安然傳》。
2.唐光宅年間曾改禮部為春官,后“春官”遂為禮部的別稱。
3.舊俗在迎春儀式中扮演導牛者的角色。
職掌:
職務上掌管。如:職掌帥印。
春令:
1.春季的節令。
2.春季所行的政令;寬和的政令。
禮部:
官署名。本為西漢時尚書的客曹。三國魏時有祠部,北魏有儀曹,北周始稱禮部。隋唐以后為六部之一,包括客曹及祠部之職掌,管理國家的典章制度﹑祭祀﹑學校﹑科舉和接待四方賓客等事之政令,長官為禮部尚書。歷代相沿不改。清末廢部,改設典禮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