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筆

載筆
詞語意思
1.攜帶文具以記錄王事。
2.借指史官。
分詞解釋
史官:
主管文書﹑典籍,并負責修撰前代史書和搜集記錄當代史料的官員。
文具:
1.謂空有條文。
2.指條文。
3.梳妝匣子。又稱奩具。小巧精致﹐用以放置梳妝用具﹑金銀珠寶﹑首飾等。
4.指筆墨紙硯等用于作書畫詩文和學習的物品。
王事:
1.王命差遣的公事。
2.特指朝聘﹑會盟﹑征伐等王朝大事。
攜帶:
1.隨身帶著。
2.照顧﹐幫助。
記錄:
①把聽到的話或發生的事寫下來:記錄在案。
②當場記錄下來的材料:會議記錄。
③做記錄的人:推舉他當記錄。
④在一定時期、一定范圍以內記載下來的最高成績:打破記錄ㄧ創造新的世界記錄。‖也作紀錄。

載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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