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擊

炮擊
詞語解釋
用炮火轟擊。
(1) [cannonade;bombard]∶用火炮進行猛烈射擊
(2) [shell]∶將炮彈射向、射到或射進
炮擊一城鎮
分詞解釋
轟擊:
①用炮火攻擊:轟擊敵人陣地。
②用質子、中子、甲種射線或陰極射線等撞擊元素的原子核等。
炮火:
1.槍炮。
2.指戰場上發射的炮彈與炮彈爆炸后發出的火焰。

● 擊(擊)
◎ 敲打,或做類似敲打的動作:擊打。擊鼓。擊中。擊破。擊斃。擊水(a.拍打水面;b.指游泳)。旁敲側擊。
◎ 攻打:擊敗。擊毀。打擊。聲東擊西。
◎ 碰,接觸:撞擊。目擊。肩摩轂擊(亦作“摩肩擊轂”)。
● 炮
◎ 燒:炮炙。炮烙。炮制。
● 炮
◎ 把物品放在器物上烘烤或焙:把濕衣服擱在熱炕上炮干。
◎ 一種烹調方法,在旺火上急炒:炮羊肉。
● 炮
◎ 重型武器的一類,有迫擊炮、高射炮、火箭炮等:炮兵。炮彈。
◎ 爆竹:鞭炮。花炮。
◎ 爆破土石等在鑿的眼內裝進炸藥后稱“炮”。

炮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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