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事
詞語解釋:
戰事;戰爭。
[war] 戰事;戰爭
分詞解釋:
戰事:
1.軍事行動;行陣征戰之事。
2.泛指戰爭。
戰爭:
為實現一定的政治和經濟目的而進行的武裝斗爭。是人類歷史出現階級以后的社會現象。是階級間、民族間、國家間、政治集團間矛盾斗爭的最高形式,以暴力手段反映政治實質。經濟是戰爭的物質基礎,科學技術的發展水平決定戰爭的方式,保存自己和消滅敵人是戰爭的基本原則。有正義戰爭、非正義戰爭兩類。
● 兵
◎ 武器:兵器。兵刃。兵不血刃(兵器上面沒有沾血,指不經過戰斗而取得勝利)。
◎ 戰士,軍隊:兵士。兵卒。兵丁。兵戎相見(指武裝沖突)。
◎ 與軍事或戰爭有關事物的統稱:兵法。兵家。兵機。兵釁(戰爭的爭端)。兵書。兵諫(進諫時以武力要挾,迫使必從)。兵荒馬亂。兵貴神速。
● 事
◎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 變故:事故(出于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 關系和責任:你走吧,沒你的事了。
◎ 辦法:光著急也不是事兒,還得另找出路。
◎ 做,治:不事生產。無所事事。
◎ 服侍: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