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罪
詞語意思:
在我國,指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分詞解釋:
致使:
連詞。表示由于某種原因而使得:強臺風過境,房屋倒塌,致使許多人無家可歸。
玩忽職守:
不認真、不負責地對待本職工作。
利益:
好處:物質利益ㄧ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
遭受:
遭遇;受到:遭受損失|遭受打擊。
公共財產:
也稱“公有財產”。公有公用的財產。在中國,通常將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稱為公共財產。
瀆職罪
詞語意思:
在我國,指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分詞解釋:
致使:
連詞。表示由于某種原因而使得:強臺風過境,房屋倒塌,致使許多人無家可歸。
玩忽職守:
不認真、不負責地對待本職工作。
利益:
好處:物質利益ㄧ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
遭受:
遭遇;受到:遭受損失|遭受打擊。
公共財產:
也稱“公有財產”。公有公用的財產。在中國,通常將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稱為公共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