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史
詞語解釋:
主持史書的修撰工作。
分詞解釋:
史書:
1.漢稱令史所習之書,即當時通用的隸書。
2.記載歷史的書籍。
修撰:
1.撰寫;編纂。
2.官名。唐代史館有修撰,掌修國史,宋有集英殿﹑右文殿等修撰。至元時,翰林院始設修撰。明清因襲之,一般于殿試揭曉后,一甲第一名進士(狀元)即授翰林院修撰。參閱《新唐書.百官志二》﹑《清文獻通考.職官七》。
主持:
①負責掌握、處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張:主持公道。
工作:
①從事體力或腦力勞動,也泛指機器、工具受人操縱而發揮生產作用:積極工作ㄧ開始工作ㄧ鏟土機正在工作。
②職業:找工作ㄧ工作沒有貴賤之分。
③業務;任務:工作量ㄧ宣傳工作ㄧ工會工作ㄧ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