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名

審名
詞語意思
審定名分。
分詞解釋
名分:
1.名位;身分:這是各人的名分所應有的,也是無可爭議的。
2.猶名義。
審定:
1.審查決定或審閱評定。
2.謹慎穩重。

● 名
◎ 人或事物的稱謂:名字。名氏。名姓。名義。名分。名堂。名落孫山。名存實亡。
◎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
◎ 做某事時用來作依據的稱號:這些人以“辦學”為名,行騙錢之實。
◎ 叫出,說出:不可名狀。
◎ 聲譽:名譽。名聲。名優(a.出名的,優良的;b.名伶)。名噪一時。名過其實。
◎ 有聲譽的,大家都知道的:名人。名士。名師。名將。名醫。名著。名流。名言。名勝。名劇。
◎ 占有:不名一文。
◎ 量詞,用于人:三名工人。
● 審(審)
◎ 詳細,周密:審慎。審視。
◎ 仔細思考,反復分析、推究:審查。審定。審訂。審核。審美。審計。審評。審時度勢。
◎ 訊問案件:審理。審判。審訊。公審。
◎ 知道:不審近況如何?
◎ 一定地,果然:審如其言。

審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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