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分
詞語解釋:
1.歷正的屬官,專司春分﹑秋分。
2.泛指歷法官。
3.謂由歷法官頒布節氣。
分詞解釋:
法官:
法院中審判人員的通稱。
歷正:
古代主管天文歷法的官。
由歷:
1.起始和歷程。
2.仕宦之經歷。
頒布:
公布:頒布法令ㄧ頒布獎懲條例。
司分
詞語解釋:
1.歷正的屬官,專司春分﹑秋分。
2.泛指歷法官。
3.謂由歷法官頒布節氣。
分詞解釋:
法官:
法院中審判人員的通稱。
歷正:
古代主管天文歷法的官。
由歷:
1.起始和歷程。
2.仕宦之經歷。
頒布:
公布:頒布法令ㄧ頒布獎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