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與個別
詞典解釋:
一般指事物在現象上和本質上的共同之點,個別指單個的、特殊的事物。個別必須與一般相聯結而存在,一般只能存在于個別中。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個別事物。任何個別都不能完全地在一般中得到反映。一般與個別的區別是相對的,兩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人的認識是從個別事物到一般事物,又以對一般事物的認識為指導,認識尚未認識或尚未深入認識的各種個別事物,從而補充、豐富和發展對一般事物的認識。
分詞解釋:
只是:
1.僅僅是;不過是。
2.就是。
3.一直;一味。
4.表示輕微的轉折。不過;但是。
5.只因為。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只能:
唯一的結果。如:一段時間的個人統治,它最后只能以革命而告終。
特殊:
不同一般的;不平常的:特殊性|情況特殊|特殊待遇。
存在:
1.指事物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實際上有。
2.泛指各種事物或現象。
3.哲學上指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
4.指舉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