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執仗

明火執仗
詞語意思
明:點明;執:拿著;仗:兵器。點著火把,拿著武器。形容公開搶劫或肆無忌憚地干壞事。
[armed robbery committed openly;armed attack with torches;carry torches and weapons in a robbery] 膽敢于夜間公然持火照明,攜帶器仗,入室搶劫。形容明目張膽地為非作歹,毫無顧忌
分詞解釋
點明:
指出來使人知道:點明主題 ㄧ點明學習的要點。
點著:
1.放火點:點…。如:擦根火柴點著燈。
2.點燃。如:點著一支煙。
3.點燃。
公開:
①不加隱蔽;面對大家(跟‘秘密’相對):公開活動。
②使秘密的成為公開的:這件事暫時不能公開。肆無忌憚:
肆:放肆;忌:顧忌;憚:害怕。非常放肆,一點沒有顧忌。

明火執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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