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獨立

審判獨立
詞語意思
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其他任何機關或個人的干涉。是司法獨立的核心。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分詞解釋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
審判權:
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審理和判決刑事﹑民事等案件的權力。
干涉:
①過問或制止,多指不應該管硬管:互不干涉內政。
②關涉;關系:二者了無干涉。
個人:
①一個人(跟‘集體’相對):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ㄧ集體領導同個人負責相結合。
②自稱,我(在正式場合發表意見時用):個人認為這個辦法是非常合理的。
核心:
中心;主要部分(就事物之間的關系說):領導核心丨核心小組丨核心工事丨核心作用。


審判獨立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5/248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