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員
詞語意思:
我國各級人民法院擔任審判職務的人員。
分詞解釋:
各級:
所有的或不同的級別。如:各級領導。如:各級政府。
擔任:
1.擔當某種職位或工作。
2.承擔責任。
職務:
職位規定應該擔任的工作。
人員:
擔任某種職務或從事某種工作的人。
審判員
詞語意思:
我國各級人民法院擔任審判職務的人員。
分詞解釋:
各級:
所有的或不同的級別。如:各級領導。如:各級政府。
擔任:
1.擔當某種職位或工作。
2.承擔責任。
職務:
職位規定應該擔任的工作。
人員:
擔任某種職務或從事某種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