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

審判
詞語意思
法院對案件作審理和判決的合稱。審理指搜集證據,審查證據,訊問當事人,詢問證人等,以查清案件的事實,確定案件的性質。判決指根據案件的事實和性質,適用有關的法律作出處理的決定。
[try] 對案件進行審理并加以判決
分詞解釋
根據:
①把某種事物作為結論的前提或語言行動的基礎:根據氣象臺的預報,明天要下雨ㄧ根據大家的意見,把計劃修改一下。
②作為根據的事物:說話要有根據。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
訊問:
1.詢問。
2.省視﹔問候。
3.審訊﹔鞫問。


審判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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