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辭

號辭
詞語解釋
猶言辭﹑辭令。
分詞解釋
辭令:
應酬對答的話:外交辭令|明于治亂,嫻于辭令。
言辭:
1.說話或寫文章時所用的詞句。
2.言論。

● 辭(辭)
◎ 告別:告辭。辭訣。辭行。辭世。辭別。
◎ 不接受,請求離去:辭職。辭呈。
◎ 躲避,推托:不辭辛苦。辭讓。辭謝。推辭。
◎ 解雇:辭退。
◎ 同“詞”。
◎ 優美的語言:辭藻。修辭。
◎ 講話;告訴:“請辭于軍”。
◎ 文體的一種:辭賦。陶淵明《歸去來兮辭》。
● 號(號)
◎ 名稱:國號。年號。字號。
◎ 指人除有名、字之外,另起的別稱:別號(如“李白,字太白,號號青蓮居士”)。
◎ 標志:記號。
◎ 排定的次序或等級:編號。號碼。
◎ 揚言,宣稱:號稱(a.名義上是;b.以某名著稱)。
◎ 記上標志:號衣。號房子。
◎ 命令:號令。號召。
◎ 量詞,用于人數:昨天去了幾十號人。
● 號(號)
◎ 拖長聲音大聲呼叫:呼號。號叫。
◎ 大聲哭:哀號。號喪。號啕大哭。

號辭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5/249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