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署

委署
詞語解釋
1.謂擅離職守。
2.官署缺員時,委派其他官員代理。
分詞解釋
代理:
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代理的產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規定,有的是由有關部門指定。如在訴訟中,當事人聘請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活動。有些行為如立遺囑、婚姻登記等不能成立代理關系。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擅離職守:
擅:隨意,任意。指未經許可即離開自己的工傷崗位。


委署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5/249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