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需
詞語解釋:
一切需要﹑給用。
分詞解釋:
需要:
①要求得到;必須有;應該要:他需要一個助手|你需要深刻反省|他的病需要到縣里去看。
②愿望;要求:符合需要|滿足用戶需要。
③個體對內外環境的客觀需求在腦中的反映。它常以一種“缺乏感”體驗著,以意向、愿望的形式表現出來,最終導致為推動人進行活動的動機。需要總是指向某種東西、條件或活動的結果等,具有周期性,并隨著滿足需要的具體內容和方式的改變而不斷變化和發展。
給用:
供給備用。
一切:
1.權宜;臨時。
2.副詞。一概;一律。
3.全部,所有。
4.泛指全部事物。
5.一般的;普通的。
● 百
◎ 數名,十個十(在鈔票和單據上常用大寫“佰”代):百步穿楊。百兒八十。百分比。
◎ 喻很多:百草。百貨。百姓(人民)。百般。百煉成鋼。百無聊賴。百廢俱興。
● 需
◎ 必得用:需求。需要。必需。急需。
◎ 必得用的財物:軍需。民需。
◎ 等待。
◎ 遲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