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戲
詞語解釋:
即繩伎。走繩之雜戲。
分詞解釋:
繩伎:
1.亦作“繩技”。亦作“繩妓”。
2.雜技之一種。俗稱走索。
3.指繩技藝人。
雜戲:
1.古代娛樂形式之一﹐包括百戲﹑雜樂﹑歌舞戲﹑傀儡戲等。又稱“雜伎”。
2.指從事雜戲之人。
走繩:
雜技節目之一。演員在懸空的繩索上來回走動,并表演各種動作。
● 繩(繩)
◎ 用兩股以上的棉麻纖維或棕草等擰成的條狀物:繩子。繩索。纜繩。繩梯。繩操。繩伎(a.雜技中的走繩;b.舊時指走繩的女藝人)。繩鋸木斷(喻力量雖小,只要堅持不懈,就能做出看來很難辦到的事情)。
◎ 木工用的墨線,引申為標準、法則,又引申為按一定的標準去衡量、糾正:繩墨。準繩。繩正。繩之以法。
◎ 繼續:“繩其祖武”(繼承祖先)。
◎ 贊譽:“繩息媯以語楚子”(“息媯”,人名)。
◎ 姓。
● 戲(戲)
◎ 玩耍:游戲。兒戲。嬉戲。戲豫(嬉游逸樂)。二龍戲珠。
◎ 嘲弄,開玩笑:戲言。戲弄。戲謔(用詼諧有趣的話開玩笑)。
◎ 演員在舞臺上化裝表演故事的藝術:戲劇。戲文。戲碼(戲曲演出的節目)。戲劇性。
◎ 指具體劇種:京戲。黃梅戲。皮影戲。木偶戲。馬戲。
● 戲(戲)
◎ 〔於戲〕同“嗚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