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居

住居
詞語解釋
猶居住。
[live] 住家起居
這些舊式窯洞早已無人住居
分詞解釋
居住:
較長時期地住在一個地方:他家一直居住在北京。

● 住
◎ 長期居留或短暫歇息:居住。住宿。住房。住戶。
◎ 停,止,歇下:住手。雨住了。
◎ 動詞的補語(a.表示穩當或牢固,如“站住”;b.表示停頓或靜止,如“他愣住了”。c.與“得”或“不”連用,表示力量夠得上,如“支持不住了”)。
● 居
◎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a.住所;b.指生活處境)。
◎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安著,懷著:居心(懷著某種念頭,有貶義)。
◎ 積蓄,儲存:奇貨可居(a.指商人把珍稀的貨物儲存起來,等待時機高價出售;b.喻挾持某種技藝或某種事物以謀求功名利祿)。
◎ 停留:居守。
◎ 平時:平居。
◎ 姓。


住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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