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場
詞語解釋:
1.住處。
2.收場。
分詞解釋:
住處:
1.居住的處所。
2.指棲身之所。
收場:
結束:戲演到十一點才收場|這件事看他怎么收場。
● 住
◎ 長期居留或短暫歇息:居住。住宿。住房。住戶。
◎ 停,止,歇下:住手。雨住了。
◎ 動詞的補語(a.表示穩當或牢固,如“站住”;b.表示停頓或靜止,如“他愣住了”。c.與“得”或“不”連用,表示力量夠得上,如“支持不住了”)。
● 場(場)
◎ 平坦的空地,多指農家翻曬糧食及脫粒的地方:場院。
◎ 量詞,指一事起迄的經過:下了一場雨。
◎ 集,市集:趕場。
● 場(場)
◎ 處所,許多人聚集或活動的地方:場子。場地。場所。
◎ 量詞,用于文娛體育活動:場次。
◎ 比賽地,舞臺:上場。下場。粉墨登場。捧場。
◎ 戲劇作品和戲劇演出中因場景變化或人物上下場而劃分的段落:三幕五場。
◎ 物質存在的一種特殊形式:電場。磁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