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示

揭示
詞語解釋
①公布(文告等):揭示牌。
②使人看見原來不容易看出的事物:揭示客觀規律。
分詞解釋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原來:
1.當初;未經改變的。
2.時間副詞。表示發現從前不知道的情況。
文告:
1.以文德告諭。
2.政府機關發布的通告。
看出:
了解,明白;看出來;覺察;發現;意識到。如:我們在黑暗里看出一個人影。
看見:
看到:看得見ㄧ看不見ㄧ從來沒看見過這樣的怪事。


揭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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