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佳木斯市
詞語解釋
在黑龍江省東部、松花江下游沿岸,牡佳、哈佳、佳富、佳鶴等鐵路相交于此。1937年設市。人口78.64萬(1995年)。為黑龍江省東部地區的經濟、文化、交通中心。工業有機械、木材加工、造紙、紡織(亞麻)等。
分詞解釋
下游:
1.河流接近出口的部分;亦指下游附近的地區。
2.猶末流。
3.比喻落后的地位。
加工:
①把原材料、半成品等制成成品,或使達到規定的要求:來料加工ㄧ加工成型 ㄧ面粉加工廠。
②指做使成品更完美、精致的各種工作:技術加工ㄧ藝術加工。
紡織:
把棉、麻、絲、毛等纖維紡成紗或線,織成布匹、綢緞、呢絨等:紡織廠ㄧ紡織工藝。
交通:
①往來通達:阡陌交通。
②各種運輸和郵電事業的總稱。
③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指通信和聯絡工作。
④指交通員。
⑤〈書〉結交;勾結:交通權貴 ㄧ交通官府。
機械:
①利用力學原理組成的各種裝置。杠桿、滑輪、機器以及槍炮等都是機械。
②比喻方式拘泥死板,沒有變化;不是辯證的:工作方法太機械。


佳木斯市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6/362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