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識

含識
詞語解釋
佛教語。謂有意識﹑有感情的生物,即眾生。
分詞解釋
佛教:
世界上主要宗教之一,相傳為公元前六至五世紀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今尼泊爾 境內)王子釋迦牟尼所創,廣泛流傳于亞洲的許多國家。西漢末年傳入我國。
感情:
①對外界刺激的比較強烈的心理反應:動感情ㄧ感情流露。
②對人或事物關切、喜愛的心情:聯絡感情ㄧ他對農村產生了深厚的感情。
有意識:
謂發于主觀意識;故意。
眾生:
①一切有生命的東西,有時專指普通人:普度眾生|蕓蕓眾生。
②詈詞。猶言畜生:短命眾生,敲打哩!
生物:
自然界中具有生命的物體,包括植物、動物和微生物三大類。生物的個體都進行物質和能量代謝,使自己得以生長和發育;按照一定的遺傳和變異規律進行繁殖,使種族得以繁衍和進化。生物體的主要成分是帶有遺傳信息的核酸和蛋白質。


含識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6/362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