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所
詞語意思:
住宿過夜的處所。
分詞解釋:
處所:
1.停留或居住的地方;地方。
2.指某方面﹑某部分。
過夜:
①度過一夜(多指在外住宿):在工地過夜。
②隔夜:不喝過夜茶。
住宿:
過夜,多指在外暫住。
● 所
◎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所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所有。各盡所能。所向無敵。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
◎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所敬。
◎ 姓。
● 宿
◎ 住,過夜,夜里睡覺:住宿。留宿。露宿。宿舍。宿營。
◎ 年老的,長久從事某種工作的:宿將(經驗豐富的老將)。宿儒。名宿。
◎ 平素,素有的:宿愿。宿志。宿疾。宿敵。宿心。
◎ 隔夜的,隔年的:宿雨(昨夜的雨)。宿根。宿草。
◎ 姓。
● 宿
◎ 夜:一宿。兩宿。
● 宿
◎ 星座: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