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學
詞語解釋:
1.研究言語﹑文字的性質及用法的學問。又稱文法﹑文法學。
2.指對于外語的研究。
分詞解釋:
對于:
介詞,引進對象或事物的關系者:我們對于公共財產,無論大小,都應該愛惜ㄧ大家對于這個問題的意見是一致的。
性質: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
言語:
1.說話﹔說。
2.吩咐﹔命令。
3.稟報。
4.爭執。
5.善于辭令。亦指善于辭令者。
6.言辭﹔話。
7.指閑話﹐不滿意的話。
8.指詞章﹐文辭著作。
9.喻蟲鳥鳴叫。
10.指口頭語言。
用法:
1.謂依法斷罪。
2.泛指運用刑法。
3.指運用兵法,使用戰略﹑戰術。
4.使用的方式﹑方法。
文法:
1.法制;法規。
2.文章的作法。
3.語法。語言的結構方式。包括詞的構成和變化﹐詞組和句子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