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
詞語解釋: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penalty,punishment;torture;corporal punishment] 刑,指肉刑、死刑;罰,指以金錢贖罪。后泛指依照法律對違法者實行的強制處分
分詞解釋:
主刑:
“附加刑”的對稱。法院判處刑罰時獨立適用的刑罰。中國刑法規定的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剝奪:
①用強制的手段奪去:剝奪行醫的權利。
②特指依照法律取消。
權益:
依法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權利: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