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法制

社會主義法制
詞語意思
通常指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指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社會主義法制是在打碎舊的國家機器、廢除舊的法制體系的基礎上建立的。代表了社會主義國家全體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包括立法、執法、守法三個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其基本原則主要有社會主義民主,法律由國家統一制定和實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建立:
①開始成立:建立政權 ㄧ建立新的工業基地。
②開始產生 ;開始形成:建立友誼ㄧ建立邦交。
利益:
好處:物質利益ㄧ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
實施:
用實際行動去落實施行:從今年起實施新的教改方案。
廢除:
取消;廢止(法令、制度、條約等):廢除農奴制ㄧ廢除不平等條約。

社會主義法制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26/51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