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決
詞語意思:
亦作“斷決”。
1.決斷;裁決。
2.決斷事情的魄力。
3.判案;判決。
4.斷絕。
分詞解釋:
斷絕:
原來有聯系的失去聯系;原來連貫的不再連貫:斷絕關系ㄧ斷絕來往ㄧ斷絕交通。
事情:
1.事物的真相;實情。
2.事理人情。
3.人類生活中的一切活動和所遇到的一切社會現象。
4.猶工作,職業。
魄力:
1.指臨事的膽識和果斷作風。
2.氣魄,氣勢。
判案:
1.謂政府官員批閱公文,處理政務。
2.猶結論。
裁決:
經考慮后作出決定;判決:等待法院裁決。
斷決
詞語意思:
亦作“斷決”。
1.決斷;裁決。
2.決斷事情的魄力。
3.判案;判決。
4.斷絕。
分詞解釋:
斷絕:
原來有聯系的失去聯系;原來連貫的不再連貫:斷絕關系ㄧ斷絕來往ㄧ斷絕交通。
事情:
1.事物的真相;實情。
2.事理人情。
3.人類生活中的一切活動和所遇到的一切社會現象。
4.猶工作,職業。
魄力:
1.指臨事的膽識和果斷作風。
2.氣魄,氣勢。
判案:
1.謂政府官員批閱公文,處理政務。
2.猶結論。
裁決:
經考慮后作出決定;判決:等待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