訾娵
詞語意思:
復姓。見《通志.氏族四》引漢應劭《風俗通》。
分詞解釋:
氏族:
又稱“氏族公社”。原始社會中以血緣關系聯結起來的基本的社會經濟單位。產生于舊石器時代晚期,初為母系氏族,新石器時代末期起過渡到父系氏族。氏族內禁止通婚,實行族外婚,生產資料公有,集體生產,平均分配,沒有剝削,沒有階級,公共事務由推舉產生的氏族首領管理,重大問題由氏族成員會議決定。隨生產力提高,出現私有制和階級,氏族制度解體。
風俗:
社會上長期形成的風尚、禮節、習慣等的總和:風俗人情。
通志:
書名。南宋鄭樵著。二百卷。綜合歷代歷史資料寫成的通史。上自三皇、下至隋唐。分本紀、年譜、略、世家、列傳。其中二十“略”為本書精華。
復姓:
不止一個字的姓,如歐陽、司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