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已
詞語意思:
同“所以”。
分詞解釋:
所以:
1.原因,情由。
2.可與形容詞或動詞組成名詞性詞組,仍表示原因﹑情由。
3.用以,用來。
4.連詞。表示因果關系。用在下半句,由因及果。
5.連詞。表示因果關系。用在上半句,由果探因。
6.連詞。表示因果關系。上半句用“因”或“緣”,下半句用“所以”。后來發展為“因為……所以……”的句式。
7.可以。
8.所作,所為。
● 已
◎ 止,罷了:學不可以已。死而后已。
◎ 表示過去:已經。事已至此。已往。業已。
◎ 后來,過了一些時間,不多時:已忽不見。
◎ 太,過:不為已甚。
◎ 古同“以”。
● 所
◎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所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所有。各盡所能。所向無敵。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
◎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所敬。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