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議

物議
詞語意思
眾人的議論(多指非議):有少數職員的女眷,便惹起了物議:“奇裝異服,妖艷過市。”|謹慎從事,免遭物議。
分詞解釋
眾人:
1.商周時代的農業生產者。
2.一般人﹐群眾。
3.大家。指一定范圍內所有的人。
過市:
季節性貨物過了上市的最佳時節。
職員:
1.舊指有一定職銜的員司。
2.舊時下屬對長官的自稱。
3.泛指擔任行政或業務工作的人員。
少數:
較少的數量。對“多數”而言。

物議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6/52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