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捐

開捐
詞語解釋
謂由官府出面令有關方面捐輸。
分詞解釋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出面:
1.以個人或集體的名義做某種事。
2.瑤族婚俗。夫婦生子之后,攜酒同回婦家,稱為“出面”。與俗所謂回門相似,唯時間長短不同。
3.古代南方風俗。長少相干犯,則少者出物,謂之出面。見宋洪邁《容齋四筆.渠陽蠻俗》。
捐輸:
〈書〉捐獻:解囊捐輸。

● 捐
◎ 舍棄,拋棄:捐棄。捐生。捐軀。
◎ 獻助:捐資。捐獻。捐助。募捐。
◎ 舊時獻錢得官職:捐官。捐納。
◎ 賦稅的一種:車捐。房捐。
● 開(開)
◎ 啟,張,把關閉的東西打開:開啟。開化。開誠布公。
◎ 分割:對開。三十二開本。
◎ 通,使通:開導。開竅。
◎ 使顯露出來:開采(挖掘礦物)。開發。
◎ 擴大、發展:開擴。開拓。
◎ 發動或操縱:開動。開車。
◎ 起始:開始。開宗明義。
◎ 設置、建立:開創。開國。開設。
◎ 列舉,寫出:開單子。開發票。
◎ 支付:開銷。開支。
◎ 沸騰,滾:開水。
◎ 舉行:開運動會。
◎ 放在動詞后面,表示效果:躲開。

開捐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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