稟辭

稟辭
詞語解釋
舊指官員赴外地任所前﹐謁見長官請示辭行。
分詞解釋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長官:
1.上級官員﹔上司。
2.眾官之長。多指級別較高的官吏。
3.唐宋時多指縣令。
4.官吏的泛稱。
謁見:
通名刺進見。后泛指進見地位或輩分高的人。
任所:
任職辦公的處所。亦泛指任職的所在地。
外地:
1.指京城以外的地方。
2.猶外鄉。

稟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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