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張
詞語意思:
1.漢趙廣漢與張敞的并稱。二人都曾任京兆尹,治績卓異。
2.后漢張讓與趙忠的并稱。
3.宋相趙鼎和張浚的并稱。
分詞解釋:
讓與:
謂將自己的財物或權利移轉于他人。
后漢:
①東漢。
②五代之一,公元947—950,劉知遠所建。參看〖五代〗。
京兆尹:
1.漢代京畿的行政區域,為三輔之一。在今陜西西安以東至華縣之間,下轄十二縣。后因以稱京都。見清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陜西二.西安府》。
2.官名。漢代管轄京兆地區的行政長官,職權相當于郡太守。后因以稱京都地區的行政長官。
卓異:
1.突出;出眾。
2.指杰出之人。
3.清制,吏部定期考核官吏,文官三年,武官五年,政績突出,才能優異者稱為卓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