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士

習士
詞典解釋
熟悉法制的人。《管子.任法》:“故圣君置儀設法而固守之,然故諶杵習士﹑聞識博學之人,不可亂也。”尹知章注:“習士,謂習法之士。”一說,謂俗士。
分詞解釋
圣君:
1.猶圣主。
2.對德才高超者的尊稱。
設法:
1.立法。
2.施展法術。
3.籌劃﹔想辦法。
4.猶辦法。
5.宋代酒肆有利用妓女坐堂作樂﹐招誘顧客者﹐稱為“設法”。
管子:
圓而細長中間空的東西:自來水管子。
知章:
謂能看清事物的明顯跡象。


習士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26/54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