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攬詞訟

包攬詞訟
詞語解釋
指招攬承辦別人的訴訟,從中謀利。
[act as shyster;practise legal chicanery] 詞訟:訴論。包打官司,從中敲詐勒索
舊社會就有一些勾結官府的
分詞解釋
訴訟:
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為處理案件而進行的活動。刑事訴訟中還有公安機關參加。以起訴、審判、執行為基本階段,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偵查(就公訴案件而言)。司法機關(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公安機關)在訴訟中處于主導地位。因案件性質不同,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從中:
1.從…人或事物之中。
2.從這(那)里。
招攬:
①兜攬;招引顧客:招攬生意|招攬顧客。
②收羅;招引接納:招攬人才|招攬遺老,與之述業。
③引起;導致:招攬是非|平白地招攬這些麻煩。


包攬詞訟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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