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誅筆伐
詞語解釋:
誅:痛斥,責罰;伐:聲討,攻打。從口頭和書面上對壞人壞事進行揭露和聲討。
口頭譴責,筆端討伐
他捐廉棄恥,向權門把富貴貪求,全不知口誅筆伐是詩人句。隴上墦間識者羞。——明. 汪廷訥《三祝記》
分詞解釋:
口頭:
用說話方式來表達的。a)區別于‘思想’或‘行動 ’:他只是口頭上答應你。b)區別于‘書面’:口頭匯報ㄧ口頭翻譯ㄧ口頭文學。
痛斥:
嚴厲斥責;狠狠地斥責。
揭露:
使隱蔽的事物顯露:揭露矛盾ㄧ揭露問題的本質 i陰謀被揭露出來。
聲討:
公開斥責:聲討侵略者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