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定
詞語解釋:
制定。
分詞解釋:
制定:
定出;擬訂:制定計劃。
● 定
◎ 不動的,不變的:定額。定價。定律。定論。定期。定型。定義。定都。定稿。定數(a.規定數額;b.指天命;c.規定的數額)。斷定。規定。鑒定。
◎ 使不變動:定案。定罪。決定。確定。
◎ 平安,平靖(多指局勢):大局已定。
◎ 鎮靜,安穩(多指情緒):心神不定。
◎ 確鑿,必然的:必定。鎮定。
◎ 預先約妥:定計。定情。定貨。定做。
◎ 姓。
● 建
◎ 立,設置,成立:建立(a.開始成立;b.開始產生,開始形成)。建樹(建立功業,或所建立的功業)。建國。建都。建黨。建軍。建交。建設。建功立業。
◎ 造,筑:建造。建筑。修建。新建。興建。籌建。
◎ 提出,倡議:建議。建策(出謀獻策)。
◎ 指中國福建省:建蘭。
◎ 北斗的斗柄所指的方位。斗柄農歷每月所指的方位不同,因此“建”亦轉指月份(亦稱“月建”、“月盡”):大建(農歷有三十天的月份,亦稱“大盡”)。小建(農歷有二十九天的月份,亦稱“小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