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而不爭

知而不爭
詞語解釋
爭:爭辯。了解是非卻不據理力爭。形容不堅持原則。
分詞解釋
據理力爭:
依據道理,竭力維護自己方面的權益、觀點等。
是非:
1.對的和錯的;正確與錯誤。
2.指辨別是非。
3.褒貶;評論。
4.指是非的標準。
5.糾紛;口舌。
6.指錯事。
爭辯:
爭論,辯駁:有理何急爭辯|二人互相爭辯,孔明只袖手冷笑。
不爭:
不容置疑的:不爭的事實。
了解:
①知道得清楚:只有眼睛向下,才能真正了解群眾的愿望和要求。
②打聽;調查:先去了解情況ㄧ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去了解一下。

知而不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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