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士
詞語意思:
謂征召﹑任用人。
分詞解釋:
用人:
1.任用人才;使用人員。
2.使用的人。
3.猶言使用民眾。
4.古謂殺人以祭。
5.傭工;仆人。
6.特指奶媽。
征召:
征求召集。
● 士
◎ 古代統治階級中次于卿大夫的一個階層:士族。士大夫。
◎ 舊時指讀書人:士子。士民。學士。
◎ 未婚的男子,泛指男子:士女。
◎ 對人的美稱:志士。烈士。女士。
◎ 軍銜的一級,在尉以下;亦泛指軍人;上士。士兵。士卒。士氣。
◎ 稱某些專業人員:醫士。護士。
◎ 姓。
● 辟
◎ 君主:復辟。
◎ 指君主招來,授予官職:辟召。辟引。辟書。辟除(征召推舉授官)。辟舉。
◎ 古同“避”,躲,設法躲開。
◎ 古同“睥”,睥睨。
● 辟(闢)
◎ 開發建設:開辟。
◎ 駁斥,排除:辟邪。辟謠。辟蠹。
◎ 透徹:精辟。透辟。鞭辟入里。
◎ 法,刑:大辟(古代指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