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審

對審
詞語意思
到庭受審。
分詞解釋
到庭:
當事人出席法院對與自己有關的案件的審理活動。
受審:
1.接受審問。
2.處于審查中。

● 對(對)
◎ 答,答話,回答:對答如流。無言以對。
◎ 朝著:對酒當歌。
◎ 處于相反方向的:對面。
◎ 跟,和:對他商量一下。
◎ 互相,彼此相向地:對立。對流。對接。對稱。對峙。
◎ 說明事物的關系:對于。對這事有意見。
◎ 看待,應付:對待。
◎ 照著樣檢查:核對。校對。
◎ 投合,適合,使相合:對應。對勁。
◎ 正確,正常,表肯定的答語:神色不對。
◎ 雙,成雙的:配對。對偶。對仗(律詩、駢文等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義做成對偶的語句)。
◎ 平分,一半:對開。
◎ 攙和(多指液體):對水。
◎ 量詞,雙:一對鸚鵡。
● 審(審)
◎ 詳細,周密:審慎。審視。
◎ 仔細思考,反復分析、推究:審查。審定。審訂。審核。審美。審計。審評。審時度勢。
◎ 訊問案件:審理。審判。審訊。公審。
◎ 知道:不審近況如何?
◎ 一定地,果然:審如其言。

對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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