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案
詞語解釋:
御案。
分詞解釋:
● 御(禦)
◎ 駕駛車馬:御車。御者。
◎ 封建社會指上級對下級的治理,統治:“百官御事”。御下。御眾。
◎ 對帝王所作所為及所用物的敬稱:御用。御覽。御旨。御賜。御駕親征。
◎ 抵擋:防御。御敵。御寒。
● 龍(龍)
◎ 傳說中的一種長形、有鱗、有角的神異動物,能走,能飛,能游泳,能興云作雨:龍舟。龍燈。龍宮。龍駒(駿馬,喻才華出眾的少年)。畫龍點睛。龍蟠虎踞。
◎ 古生物學中指一些巨大的有四肢有尾或兼有翼的爬蟲:恐龍。
◎ 封建時代用作皇帝的象征,或稱關于皇帝的東西:龍顏。龍體。龍袍。
◎ 姓。
● 案
◎ 長形的桌子或架起來代替桌子用的長木板:案子。案板。書案。條案。拍案而起。
◎ 提出計劃、方法和建議的文件或記錄:檔案。備案。議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牘。
◎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問題的事件:慘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 古代有短腳盛食物的木托盤:舉案齊眉(形容夫妻相敬)。
◎ 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