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歷
詞語解釋:
制定歷法。
分詞解釋:
歷法:
用年、月、日計算時間的方法。主要分為陽歷、陰歷和陰陽歷三類。具體的歷法還包括紀年的方法。
制定:
定出;擬訂:制定計劃。
● 歷(歷曆)
◎ 經過:經歷。來歷。閱歷。歷盡甘苦。
◎ 經過了的:歷程。歷代。歷史。歷來。
◎ 遍、完全:歷覽。歷數。
◎ 推算年、月、日和節氣的方法:歷法。
● 建
◎ 立,設置,成立:建立(a.開始成立;b.開始產生,開始形成)。建樹(建立功業,或所建立的功業)。建國。建都。建黨。建軍。建交。建設。建功立業。
◎ 造,筑:建造。建筑。修建。新建。興建。籌建。
◎ 提出,倡議:建議。建策(出謀獻策)。
◎ 指中國福建省:建蘭。
◎ 北斗的斗柄所指的方位。斗柄農歷每月所指的方位不同,因此“建”亦轉指月份(亦稱“月建”、“月盡”):大建(農歷有三十天的月份,亦稱“大盡”)。小建(農歷有二十九天的月份,亦稱“小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