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巡道

分巡道
詞語解釋
古代官名。唐代遣使分道出巡,稱為分巡某某道。明代于按察司之下設立按察分司,其長官負責監督﹑巡察其所屬州﹑府﹑縣的政治和司法等方面的情況,謂之“分巡道”,皆戴按察副使或僉事等銜。清初仍之,乾隆時裁銜存官,代表巡撫分巡其地。
分詞解釋
巡撫:
①巡察安撫:巡撫疆域。
②官名。從明代宣德時起,各省專設。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政府長官,總攬一省軍事、刑獄、吏治等。
明代:
政治清明的時代。
監督:
①察看并督促:監督執行ㄧ接受監督。
②做監督工作的人:舞臺監督。
所屬:
1.自己隸屬的。
2.隸屬之下的;統屬之下的。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


分巡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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