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知
詞語解釋:
儒家哲學用語。語出《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歷代儒家學者對此有不同解釋。漢鄭玄認為“致知”是使人“知善惡吉兇之所終始”;宋朱熹認為“致﹐推極也;知﹐猶識也。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明王守仁則認為“致知”即“致吾心之良知”。參見“致良知”。
分詞解釋:
其所:
一個合適的或指定的位置。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
用語:
1.措辭。
2.某一方面專用的詞語。
學者:
1.做學問的人;求學的人。
2.在學術上有一定造詣的人。
終始:
1.從開頭到結局;事物發生演變的全過程。
2.引申為有始有終。
3.周而復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