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科

罰科
詞語解釋
科舉時代對犯規者停止其考試的一種處分。
分詞解釋
處分:
①處置;安排:處分適兄意,那得自任專。
②處罰;懲罰:刑事處分|給予警告處分。
科舉:
從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后備人員的制度。唐代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舉行。明清兩代文科只設進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騎射、舉重等武藝,每三年舉行一次。
考試:
通過書面或口頭提問的方式,考查知識或技能。
停止:
1.不再進行;不再實行。
2.住宿。
3.停留。
4.停息。
時代:
①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或時期:原始時代|社會主義時代。
②個人生命的某個時期:兒童時代|青年時代。
③美國新聞周刊。1923年創刊。以報道國際、國內新聞為主,并大量使用圖片。有國內版和國外版。國內版在紐約出版。國外版分大西洋、亞洲、拉丁美洲、南太平洋等版。各版內容基本相同。

罰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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