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

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
詞典解釋
1947年10月1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向全國人民和國民黨軍政界宣布的中國共產黨的政策性文告。由毛澤東起草,朱德、彭德懷署名。共有八項內容:組成民族統一戰線,打倒蔣介石獨裁政府,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懲辦內戰罪犯;實行人民民主制度;肅清貪官污吏,建立廉潔政治;沒收官僚資本,發展民族工商業;廢除封建剝削,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承認各少數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權利;廢除一切賣國條約,同外國訂立平等互惠通商友好的條約。
分詞解釋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內戰:
1.國內戰爭。包括統治階級內部爭奪政權的戰爭和國內革命力量與反革命力量之間的戰爭。
2.指內部混戰。
3.內心斗爭。
實行:
1.實際的行動。
2.用行動來實現理論﹑綱領﹑政策﹑計劃等。
3.猶德行,操行。
訂立:
雙方或幾方把商定的事項用書面形式(如條約、合同等)肯定下來:訂立衛生公約ㄧ兩國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訂立了貿易協定。
文告:
1.以文德告諭。
2.政府機關發布的通告。


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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