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案
詞語解釋:
宋代三司中度支使所分掌的八項政務。
分詞解釋:
中度:
1.合乎標準﹑法度。
2.引申為恰到好處。
三司:
各代所指不同。
①東漢稱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司。
②唐代稱御史大夫、中書、門下為三司。
③唐代后期至宋代稱鹽鐵、戶部、度支為三司,統管國家財政,后廢。
④金代稱勸農、鹽鐵、度支戶部三科為三司,后廢。
⑤明代以各省的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稱三司。
⑥清末以各省的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或提法使司、提學使司合稱三司。
支使:
差遣使喚人做事:支使人|受人支使|以后你別來支使我。
政務:
行政事務。泛指國家的管理工作。
分掌:
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