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

民權
詞語解釋
人民的政治權利。
[civil rights;democratic rights] 公民在政治領域里享有的民主權利
分詞解釋
政治權利:
公民依法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公民基本權利的重要部分。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擔任國家公職的權利,擔任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等。
人民:
在有階級的社會中,與敵人相對的社會基本成員。由若干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構成,以勞動者為主體。在中國現階段,人民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工人、農民、知識分子),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

● 民
◎ 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并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 勞動大眾的,非官方的:民間。民歌。民諺。民風。民情。
◎ 某族的人:漢民。回民。
◎ 從事不同職業的人:農民。漁民。
◎ 非軍事的:民品。民航。
◎ 同“苠”。
● 權(權)
◎ 職責范圍內支配和指揮的力量:政權。權力。權威。權貴。權柄。權勢。生殺予奪之權。
◎ 有利的形勢:主動權。
◎ 變通,不依常規:權變。權謀(隨機應變的計謀)。權術。智必知權。
◎ 暫且,姑且:權且。
◎ 秤錘:權衡。
◎ 衡量,估計:權其輕重。
◎ 姓。

民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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