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劫
詞語解釋:
謂濫用刑罰。刑,刑罰;劫,挾持。
分詞解釋:
挾持:
①從左右兩旁架住被捉的人,多用于壞人捉住好人:江姐被挾持著送回牢房。
②用恐嚇或暴力脅迫對方服從:嚴刑拷打挾持他就范。
濫用:
胡亂地或過度地使用:行文濫用方言 ㄧ濫用職權。
刑罰:
法院懲罰罪犯的強制方法。內容為剝奪罪犯的某種權益--財產、政治權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國家權力的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條件。一般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 劫
◎ 強取,掠奪:劫掠。洗劫。劫道。劫富濟貧。
◎ 威逼,脅制:劫持(要挾,挾持)。劫制。
◎ 災難:劫數(佛教指注定的災難)。劫難。浩劫(大災難)。遭劫。劫后余生。
● 刑
◎ 對犯罪的處罰:刑罰。刑法。刑律。刑事。執刑。服刑。
◎ 特指對犯人的體罰:刑訊。受刑。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