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殺
詞語意思:
古代刑名。用鞭打死。
分詞解釋:
刑名:
1.戰國時以申不害為代表的學派。主張循名責實,慎賞明罰。后人稱為“刑名之學”,亦省作“刑名”。韓非子亦尚“刑名”。
2.刑罰的名稱。
3.刑律。
4.引申為刑事案件。
5.即刑名師爺。
古代:
①過去距離現代較遠的時代(區別于‘近代、現代’)。在我國歷史分期上多指19世紀中葉以前。
②特指奴隸社會時代(有的也包括原始公社時代)。
● 鞭
◎ 驅使牲畜的用具,柔軟像繩子:鞭桿。鞭長莫及。
◎ 用鞭子抽打:鞭打。鞭撲。鞭責。鞭策。
◎ 形狀細長類似鞭子的東西:教鞭。
◎ 一種古代兵器,鐵制有節,無鋒刃:鋼鞭。竹節鞭。
◎ 編連成串的爆竹:鞭炮。小鞭。
● 殺(殺)
◎ 使人或動物失去生命:殺生。殺敵。殺雞取卵。殺一儆百。
◎ 戰斗,搏斗:殺出重圍。
◎ 消減:殺風景。
◎ 藥物等刺激身體感覺疼痛:肥皂水殺了眼睛。
◎ 收束:殺價。殺尾。
◎ 勒緊,扣緊:殺車。
◎ 用在動詞后,表示程度深:笑殺人。恨殺。